九州旅游网
136+83770180
    • 网站首页
    • 旅游新闻
    • 九州风光
    • 国内美景
    • 区域风景
    • 航拍中国
    • 旅游路途
    • 酒店民宿
    • 旅游租车
    旅游问答
预订电话 136+83770180(周一至周五 9:00-24:00 周六 9:00-20:00)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首页 > 旅游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家旅游局:将建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


发布时间:2013-10-19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九州旅游网 点击:次
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司长张吉林指出,以往很多旅行社都采用临时聘用导游的用工模式。有的甚至是口头协议,导游从业人员获取报酬缺乏正常机制。《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旅游局表示,将建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保障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旅游法》正式实施后,“零负团费”、引导购物、扩大自费项目等行为,已成为全行业不敢触碰的“高压线”。但北京导游小富反映,这也导致导游收入锐减。他身边的不少同行都开始四处找新工作了。
  
  小富:其实大家都有这种想法,我说再观察半年左右吧。现在旅行社不能保证它每个月有多少个团过来,它也不可能保证导游每个月能带多少团,所以我们收入上大幅缩水。
  
  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司长张吉林指出,以往很多旅行社都采用临时聘用导游的用工模式。有的甚至是口头协议,导游从业人员获取报酬缺乏正常机制。《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张吉林:一个企业不管你是长期合同还是短期用工,甚至是一次性用工都应该订立合同,《旅游法》也对这方面提出了一些要求。也是对使用单位和被雇佣人双方权益的保障。
  
  张吉林透露,针对大多数旅行社与导游之间都是短期用工的现实,国家旅游局正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相关的格式合同,从而确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
  
  张吉林:签订合同会涉及到对劳动者的基本的薪水各种的保障。比如说在不同的地区应该有一个建议性的基本的最低工资的标准。比如说有一些没有基本工资的,是一次性的,你怎么给他体现一个劳动费的待遇,在合同当中要体现出劳动服务费用。怎么能体现有这样一些内容,这些都是我们在研究和探讨的。(记者费磊)
  
  

(责任编辑:李华)

上一篇:广州一市民遭遇“订票陷阱”被骗近8万元

下一篇:中国游客让英政府眼红 简化签证政策很势利

我要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最新文章

  • 南阳老界岭 清明节期间带父母享受
  • 四天小长假受到网友欢迎 “五一”
  • 航拍自行车选手江西婺源“油菜花
  • 三千人共赴万花之约 “奇秀雁荡
  • 北京惊现超150万株的花海!明天起

相关文章

  • 安徽:黄山发布导游员信用记录数
  • 辽宁:第二届大连导游节成功举办
  • 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决赛10强名单出
  • 南阳5名导游 讲解员在省第四届导游
  • 南阳导游展风采 省级大赛创佳绩

旅游线路

  • 马来西亚沙巴5日5晚自由行
  • 普吉岛6日4晚跟团游
  • 长滩岛5日4晚自由行
  • 香港4日3晚自由行
  • 台湾8天7晚自由行

酒店推荐

  • 嘉鑫花园酒店
  • 南阳银都建国酒店
  • 南阳宾馆
  • 方圆快捷酒店
  • 永安曼福特

旅游租车

  • 现代索纳塔八代
  • 奥迪A6L
  • 八代雅阁
  • 雪佛兰新赛欧/自排/三厢

服务咨询

  • 点击这里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在线咨询
  • 客服电话
    136+83770180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24:00 周六 9:00-20:00

九州旅游网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 2002-2018 http://www.9zly.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7041366号-4
预订电话:136+8377018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24:00 周六 9:00-20:00 地址:河南 技术支持:九州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