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旅游局与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出通知,共同对今年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做出部署。 三部门通知指出, 导游是旅游接待服务的重要力量,也是青年和妇女较多的群体,不断改进和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对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增强青年及妇女专业技能和社会责任、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具有重要作用。2010全国导游大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要利用本届大赛,激励导游人员加强学习,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把大赛作为一次全行业的大培训、大教育活动,通过大赛使每一个导游得到一次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升,通过参赛导游充分展示导游队伍和旅游行业形象。 从随通知发布的方案看,第二届大赛与2010年举办的大赛一样,继续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复赛由省级旅游局组织实施,决赛由国家旅游局于今年12月举办;尽管今年仍分为两个项目组,但除中文(普通话)组保持不变外,另一个组由原来的英语组变成外语组,参赛选手可在英、法、德、俄、韩、日六个语种中选择参加;决赛比赛项目仍为导游风采、导游讲解、知识问答、情景再现、才艺展示五个;决赛选手仍为100名,由各省级旅游局根据国家旅游局确定的比例选送。本届大赛决赛奖项设置有所调整,一是一等奖从5名增加到6名,二等奖和三等奖仍分别为10名、20名;设单项奖虽仍为5名,但奖项名称有所调整,分别为最佳风采奖、最佳中文讲解奖、最佳外文讲解奖、最佳素质奖、最佳才艺奖;其他进入决赛的60名选手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奖;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给予获奖选手授予的称号也将有所调整,具体讲通过协商在决赛颁奖强决定;大赛仍设组织奖若干,颁发给组织工作突出,初赛、复赛内容丰富、宣传广泛、影响大、效果好、无重大投诉的省级旅游局(委)。此外,为了鼓励导游员参赛,进入复赛的导游人员可以免当年年审,主办方还建议省级旅游局给予复赛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奖讲解员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时可加10分。 据了解,为保证大赛圆满成功,国家旅游局正会同两个部门和各省级旅游局组建组委会,并将就大赛的宣传、监察、决赛及评分等及时做出安排。 (责任编辑:李华) |